福泉市光荣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22项目名称:福泉市光荣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预算金额(元):875290.00元
最高限价(元):87529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福泉市光荣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75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福泉市光荣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不用提供)。
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竞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截止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截止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③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诚信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9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