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梅县新工人文化宫场馆改造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

2.项目名称:黄梅县新工人文化宫场馆改造项目(EP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36.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31.58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00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

5.建设规模:对工会驿站、汇报厅、接待室、练舞室、展厅(建筑面积共计1127.47平方米)、楼地面、墙柱面、门窗、天棚的改造装修、电器安装以及展厅展览,实行效果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6、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进行实地测量,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满足技术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实行效果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缺陷修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全面负责。

7.工期:60日历天;

8.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或相关注册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4)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④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⑤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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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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