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报告(2025)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自治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报告(2025)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报告(2025)项目
项目编号:NMZ……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研,要求形成调研报告。具体包括开展充分调研,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根据课题研究方向,制定15家以上的包含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规模民营企业实地调研计划,开展实证调研和组织座谈会、评估论证、编制调研报告、组织论证并出具最终成果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预算金额: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递交首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qp.qov.cn)查询记录为准,失信被执行人可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zxgk.court.gov.cn)上查询];
(2)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一下午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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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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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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