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服务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为采购人提供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服务,首次应当在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完整的信用评级所需资料之日起40日内完成评级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的信用评级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评级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截图或批复;(3)供应商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从事评级业务的批复,需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核准从事评级业务截图或批复。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档案;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qsxt.saic.q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q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2209:00:00到2025-07-29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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