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宣传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受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宣传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提升蓝科锂业宣传形象与能力,规范广告宣传及印务制作,现开展相关物资采购。为保障公司广告宣传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需确定广告宣传制作项目承揽供应商。
2.2 招标范围: 企业形象宣传展板及喷绘、安健环警示牌、图文类、横幅、LED显示牌、旗帜、通行证、软膜KT 灯箱、背胶覆膜、反光贴等制作。
2.3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服务地点: 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诚实守信,严格执行合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匹配采购项目的营业执照;并根据项目特性与行业规范,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特定等级证书、资质认证或许可文件。
3.2、业绩要求: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一份年度经营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并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4、主要人员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以时间较晚者效力为准)。
3.6、其他要求:近三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无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等情况(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书)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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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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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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