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第二批次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板、防排水板)招标G05(防水板、防排水板)招标公告
2025-07-22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及《国铁集团 湖北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湖北省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防水板、防排水板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G01包件:3.1.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1.1.2供货业绩:投标物资(反粘式EVA防水板)须具有近5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5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数量不少于20万平方米,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合同影印件以及该合同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进场验收合格记录)。3.1.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1年)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Q/CR 562.1-2018出具的EVA防水板和反粘式EVA防水板全项目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宽度和厚度不限)。3.1.1.4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3.1.2 G02-G07包件:3.1.2.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1.2.2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防排水板)须具有近5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5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数量不少于20万平方米,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合同影印件以及该合同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进场验收合格记录)。3.1.2.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内(开标截至之日起前1年)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Q/CR 562.1-2018出具的EVA防水板(G02包可不用提供)以及依据Q/CR 562.3-2018出具的防排水板全项目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宽度和厚度不限)。3.1.2.4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7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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