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经营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经营承租管理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不含等于)10248.00元/年,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经营承租管理费(以中标人报价为准)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交纳(按年交纳)

采购需求: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经营项目,项目位于南谯区,食堂经营面积约854平方米。采购内容主要为患者和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8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经考评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2、3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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