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度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区域物流异型烟分拣线效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1.招标条件

受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的委托,对2025年度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区域物流异型烟分拣线效率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山西省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区域物流异型烟分拣线效率提升改造项目

2.2招标内容:异型烟分拣线效率提升改造。增加1组卧式机烟道,改造1组卧式机,增加一台补货小车;利旧阳泉市公司立式机,更换2台包装机。改造后综合分拣能力可达到7000条/小时。

2.3建设期: 3个月。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3.2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3.3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采购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包括: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8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接受山西烟草系统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3.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书面承诺;

3.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

3.13本次招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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