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团风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22招标编号:HBTF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团风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团发改审批[2024]166号、团发改审批[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团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团风县团风镇王家坊村、长林咀村、罗家沟村;淋山河镇张岗村、程湾村;回龙山镇林家大湾村、香炉山村;贾庙乡贾庙村;杜皮乡三庙河村、於杨岗村;上巴河镇上巴河村、竹陂寺村、新河村;马曹庙镇白羊村;但店镇朴树店村、贺坳村;方高坪镇汤铺岭村、临湖村;总路咀镇总路咀村、锥子河村。共计10个乡镇,20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主管(DN300)32938m,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支管(DN200)51906m,PVC接户管(DN100)96548m,HDPE双壁波纹管主管修复(DN300)4335m,HDPE双壁波纹管支管修复(DN200)2765m;新建污水检查井3738个,接户管井3160个;新建1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12座;改造1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5座: 新建2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60座;改造2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2座;新建3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24 座;改造3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4座;新建40m³/d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1座:新建10m³/d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17套,20m³/d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62套,30m³/d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28套,40m³/d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1套。(2)农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理工程:新购分类垃圾桶2300个,分类垃圾箱116个,农村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系统1套,垃圾转运车15辆。(3)村庄公共设施提升工程:村内入巷路硬化61934㎡,村内道路两侧拓宽改造6320㎡,村内道路刷黑改造32932㎡;新建村庄内公共绿化11500㎡;新购太阳能路灯822盏。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施工图优化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设计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20 合同估算价:8484.46万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③施工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设计团队:至少2人,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或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施工团队:至少6人应分别为施工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材料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2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其他人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⑥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 2023年、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 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等相关事项;(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8日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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