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掺合料)物资采购二次n招标公告

2025-07-22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掺合料)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主要包含1条正线,4条联络线,1条工区走行线,4条到发线,1条安全线。正线线路长度20.47公里,联络线长度6.44公里,工区走行线长度1.88公里,到发线长度2.82公里。1、桥梁工程:双线特大桥18.759公里/3座,联络线单线特大桥4.641公里/4座,工区走形线单线特大桥1.120公里/1座,高架站到发线单线特大桥2.820公里/4座,中桥0.065km/1座,框架中桥7.048公里/6座,框架涵0.165公里/9座,车站1座(太仓站,不含站房);预制架设简支箱梁764孔。2、路基工程:区间路基1.369km、站场路基2.91km。3、轨道工程:本项目起点至DK62+402范围内无砟道床轨道板(枕)的预制和运输,以及本标段道床现浇部分及轨道板(包括CRTSⅢ型轨道板、双块式轨枕及道岔地段无砟轨道)安装;标段内无砟道床浇筑;标段内轨道及道岔精调。4、桥梁工程:钻孔桩6919根,承台818个,墩台818个,预制架设箱梁764孔(其中24m箱梁双线81孔,单线109孔;32m箱梁双线424孔,单线150孔),连续梁19联,简支系杆拱1跨。本工程合同工期为60个月,合同金额:46.15亿元。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掺合料

CHL01

39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

500

1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CHL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掺合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7月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数量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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