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以西、汉江中路以北地块外场工程专项分包采购预审公告

2025-07-22
1、 工程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以西、汉江中路以北地块外场工程专项分包采购
2、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计划开竣工时间:景观工程:中标之日-2026年5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雨污水工程一期:中标之日-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雨污水工程二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3、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发包内容

标段性质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1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以西、汉江中路以北地块外场工程专项分包采购

劳务

公开招标

2498.52万元

4、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劳务资质(原件备查)

(2).申请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方式 (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3).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a.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b.申报一名安全员(具有市政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证);

c.申报一名资料员;

d.申报一名质量员;

注:以上申报人员需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5年4月-6月。

 (4).乙供材要求:针对中要求登记公示的市政工程材料及预拌混凝土,乙供材种类中若涉及该类材料,必须从已在一体化平台备案过的企业采购,其它甲方及建设方要求的送样材料需无条件配合定样(承诺函及材料供应商清单详见附件)(附件四)

(5)业绩材料:

a.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15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或景观劳务类似业绩一份,自2022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验收合格的16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苗木供应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6)考察评估:招标人有权组织对资料审查通过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以下:1、苗木选型、栽植、养护情况;2、项目定位:低端、中端;高端;3、铺装:平整度、石材的整洁完整一致,拐角、切边、搭茬、粘挂等位置的衔接处理的细致情况;4、景墙廊架:效果图得还原程度。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材料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材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按要求需带的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7、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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