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临河区卷烟营销部罚没烟库及办事大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临河区卷烟营销部罚没烟库及办事大厅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9.759583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顶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临河区卷烟营销部罚没烟库及办事大厅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巴彦淖尔市公司临河区卷烟营销部罚没烟库及办事大厅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并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一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
的,坚决禁止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或行业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二是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2209:00:00到2025-07-28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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