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宫腹腔镜系统(3D4K荧光)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51212-1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宫腹腔镜系统(3D4K荧光)购置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宫腹腔镜系统(3D4K荧光)1套、3D 4K荧光宫腹腔镜系统1套。含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注:3D 4K荧光宫腹腔镜系统接受进口产品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3质保期: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整机质保≥4年。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章。
3.6投标货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3D 4K荧光宫腹腔镜系统如为进口产品,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或总经销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有完整的授权链)。
3.7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相关资料,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