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C2)二标段项目钢筋直采竞谈公告
2025-07-22本次竞谈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C2)二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采购,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C2)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钢筋直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项目(C2)施工总承包二标段,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与南湾街道,东西处于广深铁路与京九铁路平湖编组站之间,北靠机荷高速公路,南邻水官高速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便利。工程类别:本项目采用底层架空+上盖开发的立体布局,底层为铁路运轮用地(S)、上盖为物流仓储用地(W)。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3594.17㎡,总建筑面积:850661.467㎡。其中,南侧为本标段(二标段)施工范围,包括2#、3#、6#、7#、10#、11#、13#物流仓库,2#、4#坡道等工程,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2.2采购内容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谈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GJ-01包件(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C2)二标段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其下属销售公司,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质量保证能力:竞谈物资生产厂应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4)履约信用:近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家应具备长材年产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同一包件响应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生产厂家要求为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7)资质审查最终需符合采购人业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要求。
4.竞谈文件的获取
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8时00分-2025年7月2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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