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盐田片区混凝土集采招标公告
2025-07-22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盐田片区混凝土集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盐田片区混凝土集采招标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盐田片区项目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深圳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项目位于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青云路,现状盐田高级中学北侧,在深圳市盐田YT02-02号片区[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法定图则上位于03-07-01地块。项目拟建42班寄宿制高中,用地面积约44587.25㎡,总建筑面积73500㎡。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约25121㎡,办公用房面积约1369㎡,生活服务用房面积约28136㎡,架空层面积约4200㎡,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约7520㎡,教职工宿舍约4340㎡,多功能厅及新型教学用房约2814㎡。
本项目由6栋多层建筑组成,其中1栋为图书馆行政楼及教学办公综合楼、2栋为配套活动综合楼、3-5栋为学生宿舍、6栋为教师宿舍。另外,1栋附建半地下室,主要功能为公共停车库及设备用房。
2.1.2梅沙文化创意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位于盐梅路大梅沙段西侧,环梅路南侧。包括大梅沙内湖、奥特莱斯一二期、宋彩道(盐梅路—彩陶路)及沿线人行桥梁、周边停车场、皇庭玺园及梅沙一号产业配套用房、金沙街等,区域面积约28.88万平方米。
本项目涉及新建建筑950平方米,层高约5米,现状建筑立面改造约3000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修补,涂刷等)、新建可浮动文化演艺舞台约1200平方米,新建人行天桥1座(长约60米、宽5米、跨度30米),新建超充停车场10000平方米,产业园区改造19.8万平方米。地面硬化升级91275平方米,绿化升级约33400平方米,湖底清淤65337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混凝土(HNT01、HNT02)共计2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清单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内容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相符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3.4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5生产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6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7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3.8投标产品近三年须具有两个及以上盐田区房建项目或市政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10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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