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共停车场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共停车场EPC项目已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三鑫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公共停车场EPC项目2、项目代码:2311-410304-04-01-8556073、包号:瀍河工施招标(2025)0004号-14、招标编号:瀍建招-2025-0085、代理机构编号:HNSLWX-2025-536、建设地点:建设地面停车场13处(分布在朱樱湖、回洛仓遗址公园、北窑旧石器遗址公园、元怿墓、中共洛阳组诞生地、勒马听风历史文化街、九龙台历史文化街、铜驼暮雨文化街、瀍河滨水公园、老子故居、孔子问礼碑、东关历史文化街和洛阳民俗博物馆)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17077.50㎡,共规划建设地面停车场13处(分布在朱樱湖、回洛仓遗址公园、北窑旧石器遗址公园、元怿墓、中共洛阳组诞生地、勒马听风历史文化街、九龙台历史文化街、铜驼暮雨文化街、瀍河滨水公园、老子故居、孔子问礼碑、东关历史文化街和洛阳民俗博物馆);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动车停车位1242个,充电桩209个,其中直流双枪充电103个、交流充电桩106个,监控系统21套,道闸系统19套,收费岗亭19座,附属用房200㎡,箱式变电站12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1套,以及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本次招标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9、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10、最高投标限价(概算控制金额):5410.85万元,其中施工费用5282.6万元(含重要设备材料费用),设计费用85.99万元,勘察费用42.26万元。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详细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范围内的内容,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1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等全部内容。13、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勘察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符合业主方要求;1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6、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2、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施工企业提供);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勘察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3)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或采购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7月23日 至2025年07月29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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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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