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彦县鸿源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5〕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主要通过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鸿源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经开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巴彦镇(第一批次):万润大道(五岳河-变电所路东)、龙江路(万润大道-明达水泥制品南);

巴彦镇(第二批次):龙江路;

兴隆镇(第一批次):兴盛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青春北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文化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人民路(企业街-哈绥高速附线)、企业街(兴盛路-人民路)、哈绥高速附线(兴盛路-人民路)、人民路支路(人民路-中心路);

兴隆镇(第二批次):兴盛路(哈绥高速附线-人民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巴彦镇(第一批次):深埋1.80-4.47米d300-d1000的雨水管道2125.04米;深埋1.45-4.64米d350-d600的污水管道4519.65米。

巴彦镇(第二批次):深埋2.63-3.20米d1000的管道150米;

兴隆镇(第一批次):深埋1.33-6.92米d300-d2400的雨水管道9770.77米;深埋1.30-4.59米d200-d800的污水管道1288.24米。

兴隆镇(第二批次):深埋2.52-4.59米DN200的管道1254.53米。

2.4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共4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实际监理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3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本项目施工共分为四个标段(巴彦镇(第一批次)、巴彦镇(第二批次)、兴隆镇(第一批次)、兴隆镇(第二批次))。每个标段须配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兼职情况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

3.3投标人须配备四组监理班子成员,班子组成人员的兼职及配备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书面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要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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