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面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面粉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详见下表项目基本情况),每个包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三个包可同时兼中。但投标文件必须每包单独购买和制作。

产品包装袋表面须具备完整的产品中文标签,包括产品品名、生产厂家、产品配料、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字迹清晰。

包一:

采购内容

规格要求

参数要求

配送地区

预估数量(kg)

含税单价限价(元/kg)

总预算

高筋粉

(面包粉)

约25kg*1袋

有颜色识别度(红色/蓝色)线封口

灰分(以干基计):≤0.70%

蛋白质(以干基计):≥12.2%

面筋质(以湿基计):≥30%

碳水化合物≥24%

广州、深圳、珠海、揭阳、长沙、海口、贵阳、郑州、武汉

841000

5.668

6996876元/2年

低筋粉

(糕点粉)

灰分(以干基计):≤0.60%

蛋白质(以干基计):≤10%

面筋质(以湿基计):≤24%

碳水化合物≥24%

392000

5.689

包二:

采购内容

规格要求

参数要求

配送地区

预估数量(kg)

含税单价限价(元/kg)

总预算

高筋粉

(面包粉)

约25kg*1袋

有颜色识别度(红色/蓝色)线封口

灰分(以干基计):≤0.70%

蛋白质(以干基计):≥12.2%

面筋质(以湿基计):≥30%

碳水化合物≥24%

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北京(大兴机场)、大庆

680000

5.668

5799878元/2年

低筋粉

(糕点粉)

灰分(以干基计):≤0.60%

蛋白质(以干基计):≤10%

面筋质(以湿基计):≤24%

碳水化合物≥24%

342000

5.689

包三:

采购内容

规格要求

参数要求

配送地区

预估数量(kg)

含税单价限价(元/kg)

总预算

特一粉

约25kg*1袋

有颜色识别度(红色/蓝色)线封口

灰分(以干基计):≤0.47%

蛋白质(以干基计):≥ 10.8%

面筋质(以湿基计):≥34%

碳水化合物≥ 25%

新疆

218000

4.578

998004元/2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人投标产品与日后提供产品(厂家)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4、超过任一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所报价格包含配送南联各分公司仓库,在南联各分公司当地或附件地址进行仓储备货、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卸货,退换货等费用(单位:元,人民币)。

5、以上物料生产与食堂通用,若食堂使用,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标包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包一

高筋粉(面包粉)、低筋粉(糕点粉)

送(发)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招标人发出订购单,投标人在收到订购单之日起7日内交货。

包二

高筋粉(面包粉)、低筋粉(糕点粉)

包三

特一粉

包一:南联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配送地址

序号

单位名称

邮编

收货地址

1

广州总部

510470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2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518128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410137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570000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公司珠海分公司

519040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生活B区珠海航空有限公司食品厂业务部

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515558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550012

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

8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430020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451162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包二:南联各分、子公司配送地址

序号

单位名称

邮编

收货地址

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110000

沈阳市东陵区桃仙国际机场

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150079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黑龙江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116000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130504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00000

北京大兴新机场2号门南联食品公司北京分公司

包三:南联各分、子公司配送地址

序号

单位名称

邮编

收货地址

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830016

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厂家的须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包含粮食加工品或小麦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包含粮食加工品或小麦粉)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授权链条需完整,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需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 包一、包二:投标人须提供高筋粉、低筋粉近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须有CMA标识),其中,高筋粉检验标准需符合《高筋小麦粉》(GB/T 8607-1988);低筋粉检验标准需符合《低筋小麦粉》(GB/T 8608-1988)。同时检验报告中需体现灰分、蛋白质、面筋质的检测数值并且满足“招标公告1.5”中的参数要求。(注意: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包三:投标人须提供特一粉近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特一粉检验标准需符合《小麦粉》(GB/T 1355-2021)。同时检验报告中需体现灰分、湿面筋(面筋质)含量的检测数值并且满足“招标公告1.5”中的参数要求。(注意: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告上须有CMA标识)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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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