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防暑降温药品采购比选公告
2025-07-221.1采购内容:2025年防暑降温药品采购。采购金额:约20万元(含税),本项目按实际需求据实结算。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4最高限价: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本项目清单限价进行折扣率填报,折扣率限价100%,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作否决处理。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3承诺: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产品(降温药品采购)销售业绩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2.6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22日-2025年7 月25日17:00。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 7月3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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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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