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齐溪镇农民搬后利用房屋安全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7-22开化县齐溪镇农民搬后利用房屋安全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开发改可研〔2025〕25号),招标人为开化县两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实施)的项目为开化县齐溪镇农民搬后利用房屋安全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本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停车场(公共广场)、充电桩;龙门村公厕改造提升;淳开古道、开徽古道提升建设;205国道、西里线、西大线沿线山体整治;龙门村、丰盈坦村外立面及安全设施改造提升;提升全镇域指示标牌;大龙村未来乡村建设(道路及沿线节点改造)。本项目建安投资约4400万元。
2.2招标范围:前期设计调研资料收集、完成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等相关服务。
2.3 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论证;第二阶段:论证好后 10 日历天内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第三阶段:报审完成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图审合格),施工图及相关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①或同时具有②和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3.3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期内(或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由满足资质要求②和③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招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招标。
3.8项目班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资格条件 |
人数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2 |
道路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市政道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3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
1 |
4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 |
1 |
5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6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7 |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8 |
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9 |
工程造价人员 |
具有土建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及以上 |
1 |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下载件;
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得互相兼任,服务期同合同工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选择投标申请人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2 日 09 时 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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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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