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1:红海湾发电公司锅炉燃料耦合灵活性研究及应用(EPC))(第二次)公告
2025-07-22本招标项目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1:红海湾发电公司锅炉燃料耦合灵活性研究及应用(EPC))(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技术》的应用示范的其中部分内容。应用示范项目将在广东红海湾电厂3号机组(暂定)掺烧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掺烧比15%(以热量计),满足国家能源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具备生物质掺烧能力10%以上的要求。本项目采用颗粒料磨制直燃方案。外购成型生物质颗粒料,通过汽车运输,厂内过磅计量,抽检后进入圆形煤场存储。通过煤场取料机输送至输煤皮带,进入原煤仓。研发并应用原煤-生物质双燃料原煤仓;对中层磨煤机进行扩容技术研究,单独研磨生物质颗粒料;对原有燃烧系统进行优化设计,使燃烧器能够分别适用生物质和煤粉,同时进行防结渣技术研发及应用。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工程项目,包括原煤仓整体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工作,对于完成上述工作所引起的电厂原有设备的改造、拆除、恢复以及安装设备的电缆和安装工程所需的架子搭设、拆除等均包含在整个项目之内,包括技术服务,项目成果进行总结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3号炉2025年C修期间(预计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此项工程总工期控制在25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48小时内人员及工具到位。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力发电厂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负责本项目强度安全设计及校核计算的单位应有火力发电厂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负责本项目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5年(2020-2025年)在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有3个及以上原煤斗分仓改造使用业绩或具1 项生物质耦合EPC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现场煤斗安装前、后对比照片,用户使用良好证明等,以及联系人方式以便核验,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07月22日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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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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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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