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丽水电信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2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丽水电信信息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98】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监控点位维护服务、机房维护服务、系统平台维护服务,此外要求供应商配置专职9名技术员完成相关维护服务工作,本项目要求包工包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续签计划:【无】。

1.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1.2.4服务地点:【丽水市莲都区】。

1.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2.6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92.45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不少于【1个】的【类似运维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附件2:评审办法。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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