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西昌南站雨棚安全性检测采购公告

2025-07-22
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西昌南站雨棚安全性检测(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西昌南站雨棚安全性检测。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房建公寓段。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对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西昌南站的屋面钢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西昌南站的屋面钢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2.2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01。

2.3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成都东站、成都南站、西昌南站。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达到设计文件和国家及国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标准。2.根据现行标准,能有效收集钢结构检测数据,进行专业分析,并提供可靠鉴定结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新版证书【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或(老版证书:【同时具有见证取样,建筑地基、钢结构、主体结构检测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2年(2023-2024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至少1个及以上鉴定合同,合同总价≥7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鉴定技术服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鉴定面积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

诉讼及仲裁:供应商或供应物资不存在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记录(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履约情况:供应商在2022年7月至今(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失信被执行人: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行贿犯罪情况: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资格: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5年以上的类似项目从业经验,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履历证明(格式自拟),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项目配备至少6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团队成员缴纳的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书复印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③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申请人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④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请于2025年7月23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0时00分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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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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