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揽子及环境污染责任险-公告
2025-07-22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登录后查看)对【GW2025-QY318】【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揽子及环境污染责任险】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揽子及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金额:【755.665726】万元/年。项目内容:【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揽子及环境污染责任险,数量:1 项。服务期:自保险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 年 9 月 13 日,保险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投标人不得中途撤销保单。服务期满后,招标人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签订下一年度保险服务合同;考核合格的,在不高于原中标费率的基础上,根据招标人意愿再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保险服务合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工商注册地为厦门市的市级(或以上级别)保险机构,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若是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其法人机构(总公司)开具给投标人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供法人机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不得与其法人机构(总公司)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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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用记录要求: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 |
【第 1页,共 3页】
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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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
2、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投标人若是分支机构,须提供其法人机构(总公司)2024 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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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提供的非车险理赔权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若是分支机构,须提供其法人机构(总公司)批复的非车险理赔权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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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 2024 年度保费收入应≥人民币 2 亿元,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保险行业协会盖章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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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 年 8 月 6 日 18: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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