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启置业高铁·黄金城居住地块(北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金启置业高铁·黄金城居住地块(北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采购人为山东济青高铁金启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明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高铁·黄金城居住地块(北区)项目位于历城区唐冶新区世纪大道以北、土河以东;总建筑面积18093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406.38平方米,包括住宅119623.71平方米,配套公建3782.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528.53平方米,包括地下储藏室15933.88平方米,地下停车及其他配套设施41594.65平方米。

该项目2017年8月19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8年8月开始施工,2021年5月办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2.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铁·黄金城居住地块(北区)项目土地增值税预清算及正式清算和后续申报工作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2.4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本次采购接受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税务机关行政登记并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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