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膨胀石墨代加工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膨胀石墨代加工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T-XM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石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可膨胀石墨代加工商采购项目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原料、代加工、包装、检验、检测、存储、质保等服务,技术要求详见下表,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S1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
招标范围 |
主要技术指标 |
计划数量(吨)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1 |
高纯可膨胀石墨代加工 |
膨胀倍率:150-250 碳含量:≥99.9% 硫含量:1500ppm |
790 |
16600
|
13,266,000 |
2 |
低硫可膨胀石墨代加工 |
膨胀倍率:150-250 碳含量:99.5% 硫含量:≤1000ppm |
10 |
15200
|
2.5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2.7服务地点:中标人产线所在地。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代加工服务,所生产的材料配方须完全按照招标人要求生产,技术要求达到招标人规定;
(2)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手续。承担退换货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和相关损失。
(3)投标人只进行储存,招标人自行运输或销售,产品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不变质。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包装样式由招标人指定。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4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0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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