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医美产业化基地胶原生产大楼VHP传递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
一、招标条件

受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医美产业化基地胶原生产大楼VHP传递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文件编号:HCZ

三、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医美产业化基地胶原生产大楼VHP传递窗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兰州市高新区定连园区医美产业化基地。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根据招标方书面通知发货,设备到货,买方通知卖方来厂安装日期起,应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4、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期:至少提供1年整机质保服务,设备保修期自该批设备验证合格后算起12个月。

4、招标范围:采购胶原生产大楼VHP传递窗以及后续相关验证工作,包括:工厂测试、现场测试、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方案和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准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或证明投标人公司有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具有制造同类设备的经验,所投设备为非试制品。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设备和产品。

3、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登录后查看)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参与本项目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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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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