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2025年度损余物资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
一、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ST

2.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2025年度损余物资回收项目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本项目预算金额:最低70万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回收金额,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服务期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

5.采购内容:负责回收招标人车险理赔案件中产生的损余物资,更换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车型的钣金覆盖件(如保险杠、车门、机盖、叶子板、行李箱盖、大灯)、电气元件 (气囊、电脑版、各种控制单元、发电机、空调泵、三元催化器、增压器、线束等)、底盘件(元宝梁、后桥、钢圈、方向机、减震器)发动机及其附件,变速箱及其附件等招标人获得回收权的损余物资。高额损余物资经过招标人平台竞价操作,价高者得。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6.标包划分:一个标段,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7.中标人数量:1名。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在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在苏州地区有承担本项目任务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场地(提供承诺函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招标人将实地勘察,如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满足项目所需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全行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黑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或其实际控制人员曾对全行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有过恶意投诉、无理闹访、威胁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恶劣行为的,不予接受;

7.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或其实际控制人员曾参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恶意扩大保险损失等保险欺诈的,造成保险公司利益受损的,不予接受;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为招标人的员工及直系亲属;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自行组织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07月23日起至202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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