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人民医院一期(地块一、地块二)-医院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一、地块二)暖通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2025-07-231.1项目概况: 成都高新区人民医院一期(地块一、地块二)-医院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一、地块二)暖通安装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分包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最高总限价(元) |
备注 |
四 |
岩棉材料 |
641914 |
详见各分包技术规范书 |
说明:
(1)本项目共划分4个分包,第一次已完成3个分包的采购,本次采购仅针对分包四。
(2)到货期:
分包四: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到货。
(3)到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医院。
(4)质保期: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5)本项目各分包不含税最高限价即为本项目采购预估金额,最终合同签订金额以订单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总价应答限价详见“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
(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报价。
(5)代理商要求:
本项目分包四允许代理商参加询价。且供应商必须是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为产品代理商的,应提供其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的做否决处理。
(6)业绩要求:
分包四: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同类型设备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单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纳入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应答产品资格要求: / 。
2.4 应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 。
2.5 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 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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