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主城区岷江流域污水整治提升工程(滨江、滨河路“四季鱼歌至沫若广场”)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5】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5】7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2.2 建设规模:整治滨江路、滨河路(四季鱼歌至沫若广场)污水主管网共计约10514米,管径为d1200~d2000,其中,d1200污水管3482米,d1400污水管2358米,d1500污水管944米,d1600污水管940米,d1800污水管1816米,d2000污水管974米,主管全段采用顶管施工,沿线预留d400-d600支管约600m,其中,d400污水支管200米,d500污水支管200米,d600污水支管200米,改造污水检查井217座、倒虹井2座,同时设置智能分流井40座及相关智能监测设备等。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2.4.1 勘察:满足设计深度所要求的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管网进行管勘,提交管网现状分布图,对总平进行测绘(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等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而进行的所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4.2 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投资限额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方案设计报规划审批相关事项、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
2.5 质量目标:
2.5.1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5.2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6 勘察设计周期: 60日历天(勘察15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后续配合服务。
2.7 项目总投资:1325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 ……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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