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单据标准化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25-07-23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委托第三方对15家子公司制定业务单据标准化流程和手册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 招标(合同)范围

(1)梳理子公司涉及收支和审批的各类业务流程,并协同信息维护团队检查在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的正确性;

(2)梳理编制子公司各业务流程对应的审批表单及基本附件资料等;

(3)编制每项业务的审核要点,指导相关人员学习使用;

(4)汇总编制子公司业务审查事项对应的工作手册;

(5)结合子公司反馈意见,评估工作手册的适用性,及时做优化调整。

1.3 咨询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按招标人计划分批次组织实施,第一批子公司成果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第二批子公司成果应于2025年12月1日前提交。

1.4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5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企业单据标准化类业绩。

2.3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企业单据标准化类业绩。

2.4 信誉(提供承诺)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招标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招标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B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投标人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收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不接收。如获取招标文件时未发现,递交投标文件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12时00分至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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