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乘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32、招标编号:GSZ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2025年乘用车辆集中采购,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单位须按招标结果(各类物资单价)与本项目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项目采购规模仅为预估数,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物资需求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本项目采购预算约1500000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
六 |
越野车(中大型及大型SUV(新能源)) |
6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50000 |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4.2 招标结果执行有效期:一年,结果执行期开始之日以项目中标通知书所载时间为准。
4.3 交货期限:每批次货物应在需求单位下达供应通知后30日内完成交付。
4.4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速服务区、收费所站、养护中心、路勤中心、机维中心等相关站点等。
4.5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税费(不包含车辆保险税与车辆购置税)、上牌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6采购履约模式: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完成所供应物资上架,由需求单位在集采商城上完成采购下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5.2 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各合同包采购预算金额的1%,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获得招标文件:
(1)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8日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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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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