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5-2026炼化总厂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5-2026炼化总厂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成本,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业主单位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联合运行二部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外排烟气的氮氧化物折算浓度由检修前120mg/Nm³ 左右上升至160~180mg/Nm³,依据2025年下半年催化裂化装置外排烟气氮氧化物总排放量46.69t要求,外排烟气氮氧化物的平均折算浓度120mg/Nm³以下(实测值90mg/Nm³以下)。希望选择一名服务商通过技术服务的方式,完成催化裂化装置烟气外排氮氧化物总量达标。
2.2招标范围:对玉门油田炼化总厂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系统提供脱硝技术服务,组建技术团队对我催化装置进行现场诊断,排查装置氮氧化物含量超标的根本原因。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开始实施,通过采用烟气中注入还原剂方式的技术手段,优化操作工况,降低装置氮氧化物实测值的排放指标至90mg/m³以下且氮氧化物折算值含量120mg/m³以下,服务期限为5个月时间。
业主单位委派管理人员对服务商人员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验收,服务商应确保派遣人员服从炼化总厂安排和管理。
2.3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 ;
具体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开始实施。
2.4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玉门市老市区玉门油田分公司炼油化工总厂。
2.5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9.05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含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依据项目招标内容和自身情况总价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不含增值税,含技术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人员要求:本项目应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最近1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最近的12个月)任意一个月份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包括个人缴费明细,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
3.5 业绩要求:近3年(截止开标当日最近的36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07-23 23:59:59 至 2025-07-28 23:59:59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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