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施工LYFWQSG-1标段玻璃采购项目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2025-07-23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施工LYFWQSG-1标段玻璃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施工LYFWQSG-1标段玻璃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1

玻璃

6+12A+6LOW-E(需结合现场以及图纸确定样式及尺寸,满足设计以及使用要求)

5000

135

675000

 

 注:1、本合同供货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保险、利润、运费、装卸费、过磅费等费用),该单价不受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而调整。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乙方实际供应数量为准。货物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均不作为结算数量的一部分。

2、供应商可自行根据实际填写税率进行报价,以不含税价由低到高推荐成交候选人。

2.2 交货地点: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服务区院内。

2.3 交货期: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施工计划,接到采购人通知十天内完成交付,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所需玻璃数量、施工时间技术质量要求等。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最新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施工LYFWQSG-1标段图纸要求。

2.5质保期: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24个月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价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1业绩要求:近3年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65万玻璃相关材料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供货清单复印件、结算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发票开具最迟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3.1.2财务要求:无。

3.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7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若制造商参与投标,则授权代理商参与的投标无效,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附制造商授权书。

4、竞价保证金

4.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不计息。

4.2 转账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说明:1、响应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递交,须由供应商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投标标段-缴纳响应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在缴纳环节由系统自动生成)。

4.3系统内保证金账号为随机生成,各供应商保证金收款账号具有唯一性,不可混缴错缴;供应商响应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且为注册“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时已经关联的银行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附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照以上要求递交或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均视为无效)。

5、竞价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 月26日……下载电子竞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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