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05#厂房恢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5#厂房恢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项目业主为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三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105#厂房恢复工程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污水处理厂房和105厂房破损部分;恢复105#厂房,面积约800平方米,单层单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厂房,长42m,宽18m,檐口高度为8.905m,屋面系统采用预应力工字型屋面粱和预应力大型屋面板;恢复附楼部分装修,面积约400平方米;恢复室外电缆,地面硬化等。

2.3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72号。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及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3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430043.4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24日00:00至2025年7月28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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