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7-23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祁发改基字【2023】101 号、祁发改基字(2022)56 号,建设单位为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为 43482.89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专项债券及本级统筹且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祁阳市高新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14749.08 ㎡,规划总建筑面积 53118.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8154.44 ㎡,地下建筑面积14964.36 ㎡,公共租赁住房 4 栋 653 套。包括房屋建筑及配套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场地平整等。新建真卿路 700m(望州路至水亦香路)与五里路 423m(灯塔路至真卿路)道路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照明、排水、综合管线、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祁阳高新区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4.85 亩,总建筑面积 36787.43 ㎡,包括 2 栋产业工人集体宿舍,功能组成包括职工宿舍、配套食堂、活动中心等辅助公共设施、地下室等;新建真卿路(望州路-华旺路路段)265.891m、望州路(灯塔路-真卿路路段)426.092m,路宽 26m,双向 4 车道,总占地面积 1920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灯照明、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242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4□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培训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 决 ) 算、工程保修等;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工程预算控制在招标控制价建安费范围内,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 2000 年第 279 号令及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有本企业近 6 个月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4)根据湘 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23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19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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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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