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关于依兰至江湾公路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项目碎石、机制砂采购公告
2025-07-23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依兰分公司关于依兰至江湾公路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项目碎石、机制砂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 碎石、机制砂
1.3.1采购数量及规格:
本次采购,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序号 |
品种 |
型号 |
数量(m³) |
预算单价(元/计量单位) |
预算总价(元) |
验收方式 |
备注 |
1 |
碎石 |
0.3cm-0.6cm |
2250 |
135 |
303750 |
试验检测 |
含税(1%)含运费 |
2 |
碎石 |
0.5cm-1cm |
7400 |
135 |
999000 |
||
3 |
碎石 |
1cm-2cm |
7400 |
140 |
1036000 |
||
4 |
机制砂 |
/ |
2800 |
130 |
364000 |
||
合计 |
2702750 |
1.3.2质量标准:
1.3.2.1应符合 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
1.3.2.2质地坚硬、耐久、干净,并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已接近立方体或多棱角为宜,不得使用不分级的集料。
1.3.2.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备货,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配送。
1.3.2.4计量方法:详见第一章1.3条
1.3.2.5验收
1.3.2.6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3.2.7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3.2.8质量验收:采购人按采购公告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3.2.9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3.2.10验收异议时限
1.3.2.10.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3.2.10.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3.2.11验收异议处理
1.3.2.12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3.2.13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3.2.1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3.3交 货 期:按采购方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时间送到指定项目。
1.3.4 交货地点:依兰县朝阳村 。
1.3.5意向供应商应提供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1.3.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根据供应商供货情况、项目施工进度及工程计量款情况分期支付货款。
1.3.7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2702750元(含税、以表格注明的是否含运费为准)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供方在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输服务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增值税)等费用;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含1%增值税)。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注:上市公司需要提供审计报告)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函)
4.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登录后查看)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及下载采购文件时间为2025年 7 月 24 日08:00至2025年 7 月29日0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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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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