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城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提升改造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预招标公告
2025-07-2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平县城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提升改造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预招标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城区排水管网及泵站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5】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多方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 号)规定进行预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16505.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31.49万元,基本预备费511.8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平县城区部分排水管道的改造更新、管网清淤、现状排水提升泵站的改造更新、新增应急排涝设备,并配套智慧车位、充电桩、直饮水机等相关设施。具体如下:(1)对污水处理厂至呈干新泵站排水管道、呈干新泵站北侧闸门(堤外)至滹沱河排水管道、锦绣花城南北侧排水管道等城区部分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更新,并对工业园东区排水检查井井盖更新。合计改造更新排水主管道31381.5米,其中DN2000排水管道8697.3米;DN1500排水管道4658.9米;DN1200排水管道10920.8米;DN1000排水管道1016.6米;DN800排水管道6087.9米;更换排水检查井井盖2298座。(2)城区排水管网清淤,长度共计208.285km。(3)对10座现状排水提升泵站进行改造更新,包括泵站清淤、加装水质检测、流量计、更换泵站设备及配套控制柜等。(4)新增应急排涝设备26台。(5)配套550座智慧车位、68个充电桩、80个直饮水机等相关设施。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平县城区,涉及正港路等部分城区道路、现状排水提升泵站站内。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466.34万元。3、计划工期:勘测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其中勘测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工期:18个月。4、质量标准:工程勘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勘测工作:勘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全部勘察及工程测量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工作: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的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4)同意《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号)中的有关条款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5、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6、(1)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若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4 00:00:00 至 2025-07-30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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