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限额内房屋修缮、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院内商谈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3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25年度政府采购限额内房屋修缮、防水维修工程
三、项目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四、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
五、报价上限:本次采取费率报价,报价下浮率上限为100.00%。结算时以单项工程实际总价*(1-成交下浮率)进行季度结算。
六、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2025年度政府采购限额内房屋修缮、防水维修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投资建设,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内进行院内自主采购类(20万元内)的房屋修缮、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履约单位在履约期间项目结算金额累计不超过110.00万元,超过时合同自动终止。
七、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 (响应人出具说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九、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28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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