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1、项目名称: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采购项目【第1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QT3
3、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需作为承销商提供此次债券发行过程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中介机构设计发行方案、制作发行申报材料、上报监管机构;组织承销,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债券的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等工作;债券存续期间,能够提供投融资、资本运作等方面专业咨询,协助公司制定资本运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原则上首单发行时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总服务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发行的公司债到期止。
8、发行规模:公司债券,不超过20亿元,首期发行5亿元。
9、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10、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1、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实际发行规模的0.1%(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未处于行业禁入期,近一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须提供余额包销承诺,承诺可接受余额包销发行模式(提供承诺函)。
4、作为承销商承销公司债券,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同规模项目业绩;(同类同规模项目指:承销主体AA+、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及以上债券业绩,以万得资讯“债券”“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公司债(证券业协会口径)承销排名”为统计口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承销团队需配备5年以上债券发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且有为采购人在融资相关业务方面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债券承销分销的能力(含符合要求的母公司及体系内具备对应相应资格的子公司),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承销团队(承销团队人员需涵盖会计、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在债券发行全过程中,供应商团队核心人员不得更换,且全程参与项目(提供拟派人员名单、相应经验专业证明材料以及团队人员全程参与项目承诺书)。
6、承诺提供存续期持续督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付息兑付、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托管机构沟通、还款提示、跟踪研究等(提供承诺函)。
7、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不允许转包第三方。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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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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