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工程(2025-2027年)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3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L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工程(2025-2027年)
2.3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融合华龙一号机组 (3、4号机组)及其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 村,濒临北部湾,本次招标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工程。 ·
2.4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除正式子项外的工程施工、维修 维护、环境整治、综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物项采购等工作。由于零星工 程无正式图纸,无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具有临时性、突发性的特点,有一部分 是现在无法预见的工作,因此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些项目存在不会实施或者工程量 不一致的风险,这一情况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合同执 行阶段以发包人发送的工作任务通知单为准。
2.5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核电现场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27年08月15日。合同累计完成产值早于计 划完工时间达到合同签约金额的,达到签约金额时则合同终止。招标人有对合同 工期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 标准或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5445217.12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人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 标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具备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有效期内。
注: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 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 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 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 2022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
房屋建筑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 签字页、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的相关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8日 (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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