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省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二次-的招标公告

2025-07-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297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97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上述一般资格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据,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以上名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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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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