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营销话务云平台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2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营销话务云平台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营销话务云平台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预选1-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话务平台应用服务,营销管理系统话务平台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1年,服务到期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约,续约期限与原合同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年。
2.6服务地点:浙江省范围内(不含宁波)(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7项目预算:总预算费用为1000万元/年,依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入围制,招标人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1-2家入围供应商,但招标人不对各入围供应商的业务量进行承诺,招标人及其分公司将根据保障业务稳定性、话务线路稳定、团队人数配置、服务响应时效、供应商提供的增值能力等综合评价后选择具体业务量分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的分公司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分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注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话务平台开发或服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关键内容页(含主要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关键内容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原件备查。时间认定以签约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时间等相关时间节点为准,同时存在多个时间节点的,按照孰晚原则认定,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未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的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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