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重点镇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3本招标项目已由虎发改〔2025〕35号文件《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虎林市重点镇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虎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生态环保一般债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重点镇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虎头镇、迎春镇、东方红镇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管网 32.418km,其中迎春镇新建排水管网14.5737km;东方红镇新建排水管网13.577km;虎头镇新建排水管网4.267km。(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计划工期:4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49491686.72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指“五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之日起算)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20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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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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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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