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深圳电信龙岗分公司边缘定制网覆盖施工服务采购(标段一、二)询比公告

2025-07-23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标段

子项

预估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万元)

预估金额-含增值税(人民币:万元)

所属行业

实施地域

2025年深圳电信龙岗分公司边缘定制网覆盖施工服务采购(标段一、二)

标段一

施工部分(不含安全生产费)

16.858756

18.376044

信息传输业

深圳市龙岗区协力路

安全生产费

0.434787

0.473918

服务部分

4.44575

4.712495

小计

21.739293

23.562457

标段二

施工部分(不含安全生产费)

9.77023

10.649551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香阅路

安全生产费

0.25532

0.278299

服务部分

2.740423

2.904848

小计

12.765973

13.832698

合计

34.505266

37.395155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标段一:提供网络覆盖与增强保障服务接入、网络信号优化升级,保障合同范围内所有区域具备良好的基础网络信号和网络接入服务,为客户提供5G基础网络支持,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标段一)。

标段二:提供网络覆盖与增强保障服务接入、网络信号优化升级,保障合同范围内所有区域具备良好的基础网络信号和网络接入服务,为客户提供5G基础网络支持,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标段二)。

(2)计划工期:

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标段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段一最高响应限价为21.739293万元(不含税),标段二最高响应限价为万元12.765973(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如响应单价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1.

2.

2.1

2.1.1

2.1.2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3项目团队要求:

标段一、二: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每标段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本项目每标段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每标段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每标段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以及高处作业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两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

c)标段一、二项目团队人员(除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应答处理。

d)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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