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和中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24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太和中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太和县中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发改社会审〔2025〕42号;

1.4 招标人:太和县中医院;

1.5 项目业主:太和县中医院;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太和中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TH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TH2025GC0024-1-1;

2.5 建设地点:太和县团结路南侧,县中医院院内;

2.6 建设规模:中医院门诊楼总建筑面积约12961平方米,本次智能化工程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覆盖、机房工程、综合管网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与求助系统、会议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门诊导视系统、智慧图书管理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建设;

2.7 合同估算价:694.8484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

2.11 其他: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 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3.8.1 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7 月24日9 时00 分至2025 年 8月14 日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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