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承德市燕山山地(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燕山山地(瀑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项目代码2201-130800-89-01-357144)(项目名称)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承审批字[202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生态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生态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平泉市规模:人工造林1.4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退化林修复10.19万亩等,水源工程100处,节水工程200处等。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毕止。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农林工程专业)。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服务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9:00:00至2025-07-30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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