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基层中医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24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基层中医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 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基层中医能力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以北,弘毅街以南,民康北路以西,三道坝以东,西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工期2023年10月20日开工至2028年8月31日。
2.2 招标内容:机械名称、规格、施工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 合一 ”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塔式起重机安拆租赁维保等服务经验,符合招标服务经营范围的服务商 (租赁商)。
3.1.2 出租设备服务能力要求:能提供本项目5个单体施工建筑需配备的5台塔式起重机(设备出厂年限5年以内),并具备从运输、安装调试到后期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司索人员以及维保人员均持证上岗的能力。
3.1.3 财务能力 :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1.4 出租设备性能及机况要求:设备机况达到二级以上,且出厂年限不超过 5 年。
3.1.5 租赁服务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组织塔式起重机租赁的经验;投标人具有 2023 年或 2024 年工程项目良好租赁服务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租赁服务合同复 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1.6 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 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 023 年 6 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 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 6 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 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 6 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 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 2023 年 6月至今)未发生因 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 6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
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 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 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 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7 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 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 IP 地址 相同、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 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 过 10 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机械设备、机况等级、出厂年限等始终与投标承诺 一致。
3.4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 公章(鲜章);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 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 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请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7月 30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报名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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