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余姚北站、如皋站、芜湖站站名大字整治招标公告
2025-07-2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余姚北站、如皋站、芜湖站站名大字整治已由“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系统”审批,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由上海申铁杰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余姚北站、如皋站、芜湖站
2.2 项目内容
标段1:余姚北站的站名大字2013年投入使用,其中站名大字已经存在笔迹不亮、亚克力板破损变色、LED模组及连接线老化等问题,为切实维护车站标识整洁清晰形象,拟将余姚北站站名大字进行整体更换。
标段2:如皋站站名大字2016年投入使用,其中站名大字已经存在笔迹不亮及亚克力板破损、变色,LED模组及连接线老化等问题,为切实维护车站标识整洁清晰形象,拟将如皋站站名大字进行整体更换。
标段3:芜湖站站名大字分为东西广场,共6个站名大字。东广场2014年启用,西广场2018年启用。原大字采用不阻燃LED模组、亚克力板面板。目前均存在字体老化掉色、压边条老化锈蚀、背板锈蚀、光源衰弱、字体明显昏暗不均等情况。拟通过本次项目进行整治。
2.3计划工期:
标段1:余姚北站:工期60天
标段2:如皋站:工期60天
标段3:芜湖站:工期60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2.6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不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来具有一份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近半年社保关系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无需提供)。
证明材料:社保或劳动合同。
(2)施工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专业的维修安装人员,需提供登高、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每个工种证书不少于2个。
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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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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