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赉县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核中心工程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5-0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4号-001;

2、项目名称:镇赉县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核中心工程预结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经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在低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最终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最高限价:

①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评审收费标准:参照《吉林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吉财建〔2025〕22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固定折扣系数为(基本收费+效益收费)的8折(即优惠率为20%)。

计算过程为分档累进付费。基本收费部分按送审工程造价计取:小于等于1000万0.12%;1000—3000万0.09%;3000万—1亿0.06%;1亿—5亿0.045%;5亿—50亿0.03%;50亿以上0.015%;效益收费部分按审减金额的0.5%计取。

②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收费标准:参照《吉林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吉财建〔2025〕22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按标准计取,不打折。

计算过程为分档累进付费。基本收费部分按送审工程造价计取:小于等于1000万0.1%;1000—3000万0.075%;3000万—1亿0.05%;1亿—5亿0.035%;5亿—50亿0.02%;50亿以上0.01%;效益收费部分按审减金额的2%计取。

注:本项目费用为固定收费标准,其他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填写:响应固定收费标准;

5、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6、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7、采购需求:完成镇赉县基本建设预决算审核中心服务周期内的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评审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9、服务标准: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2.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2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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